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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节(2 / 3)

是吃,越是觉得口渴。

他看着丁杏杏小口小口地吃着西瓜,那嫣红的唇真是比西瓜还要诱人!

听说女人不愿意跟男人亲近,一般就是不满意男人的所作所为,可他已经戒酒了。

她到底是哪里还不满意?

是不满意他现在的事业吗?的确,他白白地读了个高中,就算是没有考上大学,也该靠着自己的本事找到个好工作的。

何况大哥顶替他高考的事情到现在都没有头绪,也许他该出去闯一闯了!

林向北斟酌了一番开口了:“杏杏,我想着要不我出去一趟吧,我去首都看看能不能查出来什么。”

丁杏杏原本在好好地吃西瓜,听到这话忽然就被呛住了。

她知道,林向北的性子是那种中规中矩不懂歪门邪道的,要是让他自己一个人去首都,十有八九是白跑一趟。

但这种事情他不去的话也是不好查的。

丁杏杏思前想后,说道:“去首都需要花钱,咱们现在口袋里钱也不算很多,还是再攒攒,等第一批泥鳅卖了你再去好不好?何况现在天气热,出门在外也不方便。”

林向北听到她温声细语的,下意识点头:“好,我听你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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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杏杏算了一笔账, 现在他们总共的钱加在一起也只有不到五十块了。

之前从丁玉兰那里要来的债她基本都拿去还给了爹娘。

毕竟孙小莲和丁有学也不容易,丁杏杏不希望自己拖累他们,两人一把年纪了还总想着为女儿挣钱, 实在是劳心劳力。

更何况丁杏杏还有个弟弟, 现在还没有结婚,十六岁出去当兵到现在都没有回来。

书中说丁杏杏的弟弟始终没有音信, 也不知道是出意外死了还是怎么了,总之丁杏杏惨死之后她爹娘结局也很凄凉。

如今既然自己没死, 丁杏杏就在心里决定一定保护好爹娘。

假如那个弟弟真的不回来了, 在外出事了, 那她就要好好地给爹娘养老送终的。

这五十块钱现在就是他们一家四口要生存的资本, 轻易不能动的。

但是城里肯定也是要去的,高考顶替的事情关乎人的一辈子, 他们不可能不去查。

只等卖了泥鳅之后攒些钱,到时候把孩子先托付到孙小莲和丁有学那里,他们两个一起去一趟城里。

这件事想通之后, 丁杏杏又在想自己跟林向北的关系。

因为朝夕相处,她自然越来越了解林向北是个什么样的人。

他不喝酒的时候真是个不错的男人, 本身长得就偏温和, 五官都好看, 说话也不会咋咋呼呼的, 细心又体贴, 无论家里的事情, 田里的事情, 还是池塘里的事情,他都闷头把能干的都干了。

而丁杏杏喜欢烧饭,他也从不多说一句, 每次吃了饭立即去洗碗。

怪不到村里人羡慕,林向北这样的人在林家村男人中算是鹤立鸡群了。

哪怕他现在挣不到什么大钱,可丁杏杏却越来越欣赏他。

但两人这样的关系,丁杏杏并没有想过跟他亲近,她顶多是把林向北看做是一个工具人。

而自己的这一次穿书,就当是一个游戏任务,也许等任务结束了,自己就能回到原来的世界了。

但再一想,原来那个世界她都死了,还能回去吗?

丁杏杏想不通这件事了,她不知道自己的将来是什么,但既然存在在这里,她就要努力吃饱穿暖。

至于其他的,走一步算一步!

池塘里的泥鳅一天也长不大,必须耐心养着,丁杏杏每天早起跟林向北一起吃了早饭就去喂泥鳅,检查泥鳅,自从泥鳅出了事儿之后她就在池塘边做了一圈围栏,倒是也没有人敢再去找事儿了。

因为天热,林向北看太阳快出来了便叫她回家去,他独自去玉米地里薅草。

那薅草看着不累,但长时间蹲在地上实在是容易腰酸背痛。

还好他们家的地没多少,统共就那么七分地,干起来倒是也快。

忙完地里的事情,林向北就回家看书,偶尔灵感来了就奋笔疾书写文章,他拿到稿费之后就深刻理解了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意思。

发表一篇文章能获得的稿费是寻常人上班两三个月才能拿到的呢。

丁杏杏闲着没事就开始管上了毛蛋和毛妮俩孩子的教育问题。

毛蛋这孩子就是不爱学习文化知识,但他学跆拳道真是非常入迷,丁杏杏也怕林向北看出来什么,便私下悄悄地教毛蛋一些拳脚。

可谁知道,她教的不多,毛蛋却练习得非常认真。

男孩子们也自然比女孩子调皮些,毛蛋虽然年纪不大,可练了一阵子竟然成了村里打架最厉害的小家伙!

平时村里小家伙们都爱在麦秸垛上摔跤,吃得最高最胖的黑虎打架最厉害,谁都不打过他。

起初毛蛋也根本不可能打得过,可后来他跟他娘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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